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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管〔2021〕6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長春新區(qū)城建委、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相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動態(tài)管理,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勞動者權益,我廳決定開展建筑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F將《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1年5月20日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現場 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動態(tài)管理,落實好《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1〕5號),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xù)深入推進建筑業(yè)“放管服”改革,推進“互聯網+監(jiān)管”,以實名制管理等信息化平臺為依托,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機制,為建筑業(yè)改革發(fā)展和保障勞動者權益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實現實名制管理在建筑施工現場全覆蓋,人員考勤率達到80%以上,運用實名制等信息化手段達到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工人用工監(jiān)管的常態(tài)化。逐步構建起高效、有力的現場從業(yè)人員監(jiān)管體系,建筑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強吉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使用監(jiān)管。各在建項目施工現場應及時配備實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設施設備,硬件設施設備應符合“吉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實名制平臺)要求,最遲配備時間不得晚于開工時間。 (二)加強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監(jiān)管。各在建項目施工現場應按規(guī)定配備項目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擅自變更。項目經理、項目總監(jiān)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使用省實名制平臺進行在崗考勤,月考勤天數達不到施工日80%的,認定為不在崗履職,其他崗位現場管理人員月考勤天數要達到70%以上。 (三)加強建筑工人用工登記、考勤監(jiān)管。施工現場原則上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施工單位應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要求、督促施工現場所有作業(yè)人員通過省實名制平臺進行實名登記、考勤,不得遺漏。未進行實名登記的工人,不得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不能通過工資專用帳戶發(fā)放工資。 (四)加強實名制所需設備的監(jiān)管。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應對工地配備的實名制設備進行現場功能測試,重點突出對設備是否具備防視頻、照片作假功能的檢查。設備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工地限期整改。 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要對上述事項加強監(jiān)管,對照本方案附件1中列明的實名管理檢查內容和對應處理措施,依法依規(guī)對責任企業(yè)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工作計劃 (一)宣傳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要通知過多種宣傳渠道將開展專項提升行動要求通知到所有在建工地,各工地對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當地住建主管部門對本地在建項目進行排查,發(fā)現在建項目未及時開展實名制登記、考勤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根據省實名制平臺預警和施工現場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實名制登記、考勤制度落實不好的項目承包企業(yè)、項目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省住建廳將通過省實名制平臺和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抽查,檢查各地在建項目實名制落實情況。 (三)總結階段(2021年9月上旬) 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總結專項提升行動工作經驗,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住建部門作為專項提升行動實施主體,要提高對專項提升行動的認識,針對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要明確1名同志負責實名制管理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將人員名單聯系方式等信息發(fā)送省實名制管理群內。 (二)強化層級監(jiān)督。省住建廳將持續(xù)做好專項提升行動的督查指導,根據省實名制平臺預警情況及時通報各地實名管理落實情況,各地要及時督促企業(yè)限期整改。每月省住建廳將根據各級住建部門檢查情況、處理處罰情況及平臺考勤記錄,制發(fā)正式通報。 (三)保障數據合法安全。各在建項目施工現場應使用“吉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網址為http://www.bankcool.cn)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登記、考勤等實名管理。未經省住建廳同意,不得將實名管理采集產生的數據違規(guī)提供給第三方,否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各地、各部門應當遵循“一數一源”的原則,不得向施工現場重復、多頭采集實名管理數據。省住建廳按相關規(guī)定與相關部門做好數據的共享和業(yè)務協同。 (四)監(jiān)督管理。各級住建部門要定期對項目落實實名制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項目未通過省實名制平臺錄入企業(yè)、人員信息,未按要求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考勤的,按照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以5萬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級住建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對提升行動進行宣傳報道。省住建廳將選取典型案例,曝光違法違規(guī)行為,推廣先進典型,形成有利于施工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提升的強大輿論氛圍。 附件:1.吉林省在建項目實名管理檢查內容及處理措施 2.吉林省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提升行動排查工作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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